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8期)。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包括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
对初检不合格提出异议 经复检后维持结论
公告显示,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经营的黄花鱼(海水鱼)(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20210428),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检验结果2.3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
据了解,五氯酚酸钠是一种有机氯农药,属于杀虫除草剂,易溶于水,容易进入水和土壤中,经环境累积,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内。《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即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因违法违规被多部门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该企业近年来数次违法违规被多部门处罚。
石环境监察罚﹝2021﹞72号披露,2021年9月,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其提供餐饮服务,后厨有1个灶头,京式压力炸鸭炉工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向大气环境。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000元。石环查字﹝2021﹞20号显示,该局对其一台京式压力炸鸭炉予以查封。
京石市监罚字〔2021〕159号显示,2021年7月,该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元。
(京石)食药监食罚〔2019〕130097号显示,2019年9月,该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被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19.50元并处5200元罚款。
京石城管罚字[2016]030094号显示,2016年9月,该企业因店外经营被石景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阳。经营范围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1日);餐饮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