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
根据《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和永泰县教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安排,我局于2021年11月对随机抽取的部分学校的综治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切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被抽检学校能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教育,普及预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等各类安全知识,确保了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被抽检学校按照8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榕教办安〔2021〕39号),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集中组织一次学习教育、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一轮专题培训、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组织一次督导检查、读懂学通一封公开信、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等“八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学校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问题。
3.全面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被抽检学校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结合《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榕安办明电〔2021〕15号)的内容,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积极举报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推进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学生安全意识。
4.强化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被抽检学校能够对学校的在建工程、校舍、附属设施、特种设备及各类活动器材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在建工程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规定,落实架设安全防护网等防范措施,教育引导师生远离施工现场,注意施工期间的安全。
5.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被抽检学校落实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日常管理制度等。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各环节全过程管控,切实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到“四无一保”;对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参照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参与实验活动学生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教育。完善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配备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坚决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6.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被抽检学校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防火检查巡查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修保养、检测制度落实,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防火间距、消防登高救援场地不被占用等方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和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结合秋冬季森林防火特点,做好野外防火安全教育。
7.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被抽检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陪餐和巡查工作制度,设立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内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学校食堂应取得有效证件。食堂环境、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采购、存储、加工、留样等环节应符合规范并建立管理台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强化师生食品安全保障。
8.进一步加强师生大型活动安全教育。被抽检学校主要领导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安全性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人员规模、活动地点、交通饮食、安全预案等从严把关,并安排足够的教师参与全过程活动,必要时安排校医或其他专业人员随行。组织研学等活动前,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永泰县教育系统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樟教德〔2021〕75号)的要求,有关负责人事先“踩点”,全面了解活动场所和活动路线安全状况,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严格外出活动备案制度。做好活动前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应急预案主要条款,熟悉应急逃生方法,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同时,事先将活动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9.持续开展校园欺凌霸凌防范。被抽检学校持续开展校园欺凌线索排查和欺凌易发地巡查,及时化解欺凌苗头,严厉打击欺凌行为,对欺凌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10.进一步做好校园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被抽检学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反骗防骗能力;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普及防骗识骗安全知识;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多措并举,认真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抓“平安校园”创建。各类学校要将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细做起,围绕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等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抓“护校安园”整治。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印发的《2021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主动作为,协同属地派出所优化巡逻防控方案,将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重点,落实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提高见警率、处置率,实现“护学岗”设置率达100%。
3.抓“消防标准”达标。按照《永泰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类学校要从平时着手,学懂弄通创建标准,对照实施,做到精准发力,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完成达标创建任务。
4.抓“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重于泰山,隐患无处不在。安全排查,人人有责。各类学校应全面掌握校园的水、电、燃气、师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工作要走实地、重实效,直面问题,求真务实,切实排查和分析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秉承“安全无小事”的原则,面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根据岗位责任,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永泰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