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分宜县财政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7月2日,分宜县财政局在分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对外发布《分宜县“政府购买评审服务”中介库公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YZPCG2018-08),要求建立“政府购买评审服务”中介库,入库企业必须在新余市范围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新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分宜县财政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分宜县财政局认识到《招标公告》中的有关限制性规定违反《反垄断法》后,迅速主动组织整改,及时发布关于取消分宜县“政府购买评审服务”中介库的公告,撤销中介库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反垄断法》,切实提高法律意识。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为重点,聚焦限定交易、妨碍生产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等典型行为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破地方保护,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