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万载县财政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12月8日,万载县财政局在万载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对外发布《关于万载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协作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和硕-WZ2020-008)的采购公告》,要求“非本地企业须在宜春市或万载县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万载县财政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万载县财政局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反垄断法》后,主动采取措施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第一时间删除涉案公告,印发《万载县财政局关于废止2020年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任务协作机构遴选招标文件的通知》并进行公开公示,组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从源头上杜绝违反《反垄断法》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