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广西金海堂药业)
经调查取证,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润肌皮肤膏及川贝清肺糖浆一案,本机关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润肌皮肤膏及川贝清肺糖浆一案。
二、听证当事人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开始。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市云景路32号)19楼1906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1-5851065。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