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广西柳州市场监管局通报“好欢螺”螺蛳粉虫卵事件调查结果。
11月26日晚,福建省厦门市一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投诉,称购买的“好欢螺”螺蛳粉中发现不明虫卵。
11月28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两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到被投诉人店面(柳州市城中区哈尔斯食品店)和好欢螺螺蛳粉生产厂家(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核实。
生产厂家留样样品未发现异常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好欢螺生产厂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正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其生产场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不符合生产环境条件及生产工艺要求的情况。
同时,对同批次涉诉产品进行追溯体系检查,生产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供货方的相关证明、原材料入库及领料记录、产品投料记录、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产品出厂检验检测记录及产品销售记录等完整齐全,且生产厂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留样。执法人员仔细检查留样样品,未发现异常,依法现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商家已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哈尔斯食品店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涉诉螺蛳粉[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加辣版)净含量:400克,生产日期:2021/09/16 ]。
当事人称,投诉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该螺蛳粉并于10月13日收到货,11月22日向其反馈螺蛳粉存在问题,经与投诉人协商,已先行退还投诉者货款129.8元,并赔付其1000元,目前投诉人未退回涉诉螺蛳粉。执法人员主动联系投诉人,确认上述协商先行退款、赔偿情况属实,并称已自行处理发现异物的螺蛳粉,剩余螺蛳粉于11月29日下午通寄回被投诉人。
相关经营单位暂未发现异常
经调查,涉诉螺蛳粉为哈尔斯食品店从柳州市柳南区恒优百货商行购买,恒优百货商行从柳州市爱乐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购进,而爱乐佳公司为得华食品有限公司的特级经销商,产品直接从得华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执法人员到上述3家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暂未发现食品储存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暂未收到同批次涉诉螺蛳粉其他投诉
11月29日下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送检螺蛳粉检验项目感官(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的检验结果,全部为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微生物(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霉菌)等正在检验中,检验结果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此外,经查询,目前全国12315平台暂未收到同批次涉诉螺蛳粉的其他投诉。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继续深入开展螺蛳粉原料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强化食品出厂检验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预包装螺蛳粉生产工序、食品添加剂、设备、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的严格控制,全方位把好螺蛳粉质量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