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为全面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发布《科学认识近视 严查误导宣传——致全市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的一封信》,进行提示。
一、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行为、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含有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内容的广告均属于虚假违法广告,都是重点整治的内容。
二、医疗器械、医疗广告需经审查合格,取得有关审查文件后才能进行制作发布。近期,部分家长未经查验有关内容就通过微信等媒体转发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跟踪调查,严查未经审查发布、不按审查内容发布或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四、儿童青少年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一是要强化健康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二是要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控制近距离用眼和用眼时间,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保证睡眠时间,少吃糖、不挑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五、各区(市、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工作,加强对视力监测机构的监管,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工作,监测机构不得借工作名义从事任何广告宣传、产品营销等商业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监测点学校学生个人信息。
六、家长们一旦发现孩子视力异常,应当及时带其到正规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矫正,不要轻信违法违规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宣传。
七、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和选购近视防控产品(如:护眼贴、护眼仪、角膜塑形镜等)过程中遇到影响自身消费权益行为或发现存在上述近视防控产品违法广告,请注意收集有关违法广告图片等内容,及时拨打12345、12315或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进行维权投诉。
(来源:贵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