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美素佳儿关联公司菲仕兰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仕兰食品”)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原因涉及: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据悉,菲仕兰食品自主设计的“皇家美素力婴儿配方奶粉(0-6 月龄,1 段)”产品广告内容中包含了:“天然含有乳磷脂”“天然含有 OPO 类似结构脂”“天然乳铁蛋白”“科技解密母乳珍稀营养”等。含有上述内容的广告于2020年4月7日起被发布在天猫平台“皇家美素佳儿官方旗舰店”以及微信平台上的“Friso 美素佳儿官方会员商城”小程序售卖这款产品的宣传页面中。
《广告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行为。该处罚书指出,菲仕兰食品的行为构成了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的行为。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20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这份处罚公布的第二天(2021年1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公布,其中明确要求,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可见,相关部门对危害母乳喂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日趋严格。
事实上,就婴幼儿配方奶粉宣传方面的问题,早在2019年多部门就提出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2019年6月发布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 0-12 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
专业人士表示,母乳喂养从营养性来看是科学、安全的方式,但是现在很多奶粉都在宣传方面打擦边球,比如替代母乳、接近母乳。国家现在对宣传进行引导,未来将会有进一步的限制,使宣传方面得到净化。
天眼查数据显示,菲仕兰食品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50万欧元,为(FrieslandCampina CPI China Holding B.V.)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采购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等。
公开资料显示,婴幼儿奶粉品牌“美素佳儿”为菲仕兰食品旗下品牌,目前一些知名电商平台设有“美素佳儿官方专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