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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2021-12-07 16:13: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新增一条处罚信息,原因是该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被罚款200000元。

据悉,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泡泡玛特”)经营的天猫店铺“泡泡玛特旗舰店”销售的商品“SKULLPANDA熊喵热潮系列潮流袜个性长袜盲盒”,在宣传详情页面“产品信息”一处宣称“面料:棉97%氨纶3%”,但经执法人员网络查阅取证、对北京泡泡玛特进行询问调查,核对商品相关检测报告,确认该商品实际面料成分含量并未达到其宣传标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据此,2021年12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泡泡玛特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北京泡泡玛特此前还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于2017年8月29日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泡泡玛特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545万人民币,由【POP MART (HONG KONG)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该公司售卖自主开发商品与国内外知名潮流品牌的商品,包括潮流玩具、二次元周边、BJD娃娃、IP衍生品等多个品类。同时,泡泡玛特自主开发的专业潮流玩具社交电商平台app“葩趣”也成为了国内较活跃的潮流玩具社区。截至2019年12月31日,POP MART泡泡玛特线下直营门店突破114家,拥有超825台机器人商店,覆盖全国57个城市。线上方面,该公司在天猫等平台设有旗舰店。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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