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卖OPPO Reno5pro“新机”变“样机”?5倍罚款!

2021-12-09 15:40: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如果花钱买到样机,怎么办?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陆某某的举报,称大新镇某手机店向其销售的一款OPPO Reno5pro手机并非其承诺的新机,而是当时微信聊天时出示的出样机,并提供了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及手机和结算凭证的照片。

经查,陆某某通过微信与该手机店店长张某某联系,提出需要购买一部OPPO Reno5pro手机,张某某在微信上向陆某某展示了一部OPPO Reno5pro的出样机(IMEI后5位为50592),并承诺销售给陆某某的是另外的未拆封全新机。但该手机店当时处于缺货状态,无法按照约定销售给陆某某全新机,故在未告知陆某某的情况下,将之前展示的出样机销售给了陆某某。

商家表示其未按约定销售给陆某某全新机确实不妥,但他们销售给陆某某的手机价格本身就比市场价便宜很多,对于陆某某提出的退一赔三要求无法接受。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先后进行了4次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货,退还之前购买的手机款,并给予陆某某一定金额的赔偿。同时,该手机店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近日,该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手机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保留好各类票据、材料等,以便在后续可能的维权中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东省遂溪县与广西融安县相互协作将 ...

  • 2021第15届中国(太原)国际汽 ...

  • ​全新保时捷TaYcan 4S低能 ...

  • 一座拥有14台充电桩的新能源车充电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