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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家庭装饰装修消费提示

2021-12-09 18:18:51 新疆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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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饰装修消费提示

2021年1月至11月,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乌鲁木齐市房产协会家装委员会共受理乌鲁木齐市家庭装饰装修各类投诉举报929件。为进一步加强对装饰装修行业的社会监督,提醒消费者尽量避免陷入装饰装修消费陷阱,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货比三家”,慎重选择装修企业。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企业时,避免重广告宣传,而轻实地考察。消费者要详细了解装修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行业口碑,查看装修企业的专业实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尽量选择信誉好、有资质、有实力的装修企业。

二、明明白白签约,明明白白消费。

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在详细了解合同基础上,签订正规装修合同。签订合同时,明确收费标准、建材规格、验收标准、违约事项及赔偿方式等内容。要逐一核对条款内容,并将附加条款一并写进合同,有争议部分及时提出,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要全部落实到书面合同中,切勿随意听信销售人员和设计师的口头承诺,避免维权时陷入被动。

三、谨慎交纳定金,切忌交纳大额预付款或一次性付全款。

消费者应当理性看待装修价格,不要盲目相信低价、全包的广告宣传,警惕大额优惠或预付款背后的潜在风险。消费者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装修进度履行支付义务以及先验收后付款的支付方式,不要盲目交纳定金、大额预付款或一次性支付全款,规避低价诱导和虚假宣传的消费风险。尤其签订期房装修合同时,交纳定金和预付款更要慎之又慎。

四、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谨慎填写个人信息。

消费者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向装修企业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时,要养成仔细查看交易协议等内容的习惯,有权利要求经营者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谨慎填写必要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者非法使用。

五、妥善保管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应该妥善保留好相关的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及与装修企业沟通协商文字图片记录,以备维权时有据可依。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2021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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