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近日,该局发布一则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益田分店的行政处罚信息。
使用未经定检的电子秤构成违法
深市监福处罚〔2021〕福保100号显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益田分店使用未经定检的电子秤,构成计量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19修正),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000元。
据了解,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益田分店成立于1994年5月,法定代表人李文介。经营范围包括一类医疗器械及实施备案品种;日用护理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日用品的零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持股100%。
国大药房最近4年5次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册资本108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杰。所属集团为中国医药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消毒产品,纺织品,家用电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农产品、日用品的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的销售等。
本网查询发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连续4年5次违法被罚。
2020年12月,该公司因食品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罚款5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19年8月,该公司因药品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罚款1188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18年4月,该公司被税务部门罚款200元。
2017年1月和9月,该公司因药品违法行为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及罚款7676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