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山西海雅堂食品有限公司和临猗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两起案例中,一个是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一个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也是自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山西省辖区内首次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一:
当事人山西海雅堂食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6月开始生产速冻汤料制品,并在其产品包装和互联网站发布“百年工艺、国宴首选”、“百年传承”、“有眼光的你一定会赚的盆满钵满”、“直供无中间商利润更高”等表述的宣传广告,构成了“发布含对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内容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2021年4月,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按期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下达催告通知后,该企业仍未按期缴纳罚款,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榆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二:
2021年11月17日,临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当事人临猗县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在明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违法储存。
运城市应急管理局注销了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应急、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联合查封、立案处理及销毁商品。但此后长达一年之久,当事人仍未办理注销登记,且在其经营场所储存烟花爆竹27箱,具有明显主观故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21年12月6日,临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较重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一并对当事人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投标、登记注册、授予荣誉称号等各环节,依法被予以限制或禁入,在融资授信、资金扶持申请等各个环节也将受到失信惩戒。
下一步,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紧盯重点执法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抓典型案例和示范引领,进一步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通过对市场秩序中固疾顽症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真正让信用监管长出牙齿,实现“利剑高悬”。
(邸斌 冯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