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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双桥镇王兵母婴用品店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1-12-14 14:39: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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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特殊食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寿市监处罚〔2021〕423号。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经营者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寿市监处罚〔2021〕423号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寿县双桥镇王兵母婴用品店92340422MA2THH0J1C王兵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份,由于营业员疏忽大意,在给货架上货时,误把普通食品“盖儿佳海藻粉凝胶糖果”和“酵母锌固体饮料”放到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上,与保健食品混放在一起对外销售。
本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当事人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本局现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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