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食品类案件】寿市监处罚〔2021〕424号。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寿市监处罚〔2021〕424号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寿县双桥镇梨树街道俊华酒家 | 92340422MA2PL9KXX0 | 杜士俊 |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7月4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开始从事小型餐馆服务经营,从业人员共二人,均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两人的健康证明发证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均已超过有效期。至检查时止一直没有重新办理,取得新的健康证明。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局现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