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共抽查251家企业508批次成品油产品。其中,车用汽油273批次,车用柴油233批次,船用燃料油2批次。抽检结果显示,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都合格;流通领域247家企业501批次产品中,有6家企业8批次产品不合格。
为摸清大连市成品油质量安全底数,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域成品油生产企业、民营加油站,实施全覆盖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
抽检内容及依据:
依据GB 17930-2016《车用汽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车用汽油产品的硫含量、铜片腐蚀(50℃,3h)、硫醇(博士试验)、机械杂质及水分、水溶性酸或碱、苯含量(体积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氧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依据GB 18351-2107《车用乙醇汽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车用乙醇汽油产品的硫含量、铜片腐蚀(50℃,3h)、硫醇(博士试验)、机械杂质、水分(质量分数)、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苯含量(体积分数)、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车用柴油产品的硫含量、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灰分(质量分数)、铜片腐蚀(50℃,3h)、水含量(体积分数)、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依据GB 17411-2015《船用燃料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抽查了船用燃料油。
抽查问题具体情况及结果处理:
本次监督抽查,车用乙醇汽油产品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等项目不合格;车用柴油产品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硫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目前,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正对8批次质量不合格成品油产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大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