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作为基层哨点,药店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除了做好环境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还应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查看“两码”,测量体温等,销售“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做好信息登记上报。
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锦丰辖区内绝大多数药店都以高标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但也有个别药店存在侥幸心理。近期,有两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店被劝自主停业。
案例一
12月2日,经暗访发现,锦丰辖区内某药店疫情防控意识淡薄,疫情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暗访人员从进入店内,到购买“四类药品”,全程无人督促佩戴口罩,无人测温查看“两码”。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除了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还存在药品着地堆放,药品与私人物品混放,处方不全等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检查人员教育,该药店意识到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决定自主停业学习整改。
案例二
12月3日,检查发现辖区内某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数量与登记数量有明显的差异,存在销售多个“四类药品”未登记上报情形。同时,店内还存在经营场所混乱,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未按药品贮存要求存放药品的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检查人员教育,店主决定自行停业整改。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存在问题的药店组织“回头看”,持续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