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用“租界”提升自己格调——罚!

2021-12-18 21:01: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自行注册、运营的“XX摇号助手”微信公众号进行检查时,发现在两篇楼盘广告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均出现了“法租界”的表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遂立案开展调查。

image.png

案件基本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在其“XX摇号助手”微信公众号上,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6月发布了两篇“凯德茂名公馆”的房产广告,题为《老卢湾法租界「凯德茂名公馆」封藏多年的最后一栋住宅即将发售!预计均价15W+!》的楼盘广告,和《老卢湾法租界最后一栋住宅有望下半年入市!》,上述两篇楼盘广告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均出现了“法租界”的表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办案部门对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对该楼盘的关注,突出楼盘所处地理区域优势和优雅高端大气的特点,多次使用“法租界”的表述,让经历过殖民历史的社会大众产生屈辱、受压迫的不良感受,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租界”一词具有特定的政治、历史背景,在中国近代史上是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称谓。经营者期望通过与“租界”搭上关系,提升自己产品或者服务的品质、格调和档次,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广告也要讲导向”。企业在做广告时,应当遵循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文明和良好风尚。市场监管部门敬告部分企业,不要用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方法来发布广告博取眼球,执法部门将严厉查处此类违法广告。广大消费者发现类似“租界”内容违法广告也可拨打12315、12345等投诉电话向监管部门举报。(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小小基因芯片有大作用 聚焦文昌鸡育 ...

  • 江苏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 ...

  • App账号注销难

  • 广东省东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 ...

  • 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迎来“虎年”生肖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