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护苗助老、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广告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
一、广西勋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云星城售楼中心宣传展板上发布“南宁云星城,首府教育样本,连续三年划分天桃实验学校(小学初中部)”等内容;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2020年南宁中考成绩揭榜,看看哪里的学区房更香,值得一提的是,云星城已经连续三年都被划分到双天桃校区”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7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30万元。
二、桂林桂加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王府井来了,恒大广场火了,双巨头签约仪式,全城热盼”内容的虚假广告,为其开发的“桂林恒大广场”楼盘宣传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50万元。
三、广西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广恒·新天地”楼盘未达到开盘条件(未取得房屋预售证),通过户外广告牌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要房?还是要车?小孩子才做选择 成年人全都要 购房瓜分百万红包 抽小轿车(五年使用权)/苹果手机/豪华家电大奖•100%中奖”的广告;在“广恒新天地”微信公众号发布“购房置业,瓜分百万红包 硬核福利,必须出手 凡11月1日-12月31日成交广恒新天地任意房源即可参与瓜分1000000元红包 wow!!! 想都不敢想的福利 手慢一秒就来不及 (注:瓜分红包仅用于新天地房源抵房款使用)”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4月,博白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0万元。
四、贵港市港北区甜蜜佳品食品店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 “建党100周年 热烈庆祝 1921-2021”“嗨购七月 献礼七一”“满减福利 为党庆生”等字样的食品广告,并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9月,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4万元。
五、柳州市柳北区东篱田居白沙美食坊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七一”建党节到来之前,以“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员凭党员证享自助美味果盘”为主题在其所属的“东篱田居”微信公众号发布:东篱田居标志和“爱党敬业,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七一当天凡到东篱田居就餐的党员凭党员证每桌送一个美味果盘”的广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9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处罚款3万元。
六、施某喜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制作店铺招牌广告和横幅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5月,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065万元。
七、北海安囍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小区电梯轿厢内张贴含有“献礼建党百年 护航口腔健康 七一 1921-2021 ☆党的光辉照耀我们 ☆……”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医疗服务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 年7月,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万元。
八、广西柳州市成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所属的名为“广西成果公务员”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内容为:“高通过率:都是岗位笔试第一名,(强强联合)确保一次通过;翻盘分数区间:5-10分;……”“嗯,面完了,我第一……”等公务员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对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并利用了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1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5万元(经法院行政调解,最终处罚款8万元)。
九、百色市鸿中辅导学校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取得高中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擅自使用“百色鸿高”“百色鸿顺高中”名义发布含有“达到中国前十名大录取线643分以上3人”“一本率名列百色市前茅”等无法验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6月,百色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2.6398万元。
十、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广州天泓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广西广播电视台“中医话养生”栏目,宣传其公司保健食品“回元液”含有疾病治疗功效;药品“环阳丹仙茸护肾胶囊”的广告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8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来源:广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