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陆明)1月5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要求青岛强大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履行缴纳罚款义务。
公告显示,2021年12月3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向青岛强大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青市监罚催〔2021〕05005号),但后者拒绝签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两项义务——1.(缴纳)罚款69000元;2.因逾期未交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69000元。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出上述催告,要求强大贸易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