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山东省威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鑫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无资质案
2021年6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威海鑫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现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2021年8月11日再次检查时,查明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压力容器作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78000元。
案例二:
乳山市拓创电缆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电缆案
2021年7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对乳山市拓创电缆经营部销售的电缆进行监督抽查,抽样样品经检验,导体电阻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电缆,没收不合格电缆20m,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4860元。
案例三:
荣成程浩气体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2021年8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查明荣成程浩气体有限公司对氧气气瓶充装二氧化碳和氮气。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50000元。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来源: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