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12月昆山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信息公告 第四期》。本次抽检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5大类共134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340批次,问题样品5批次。
问题产品为食用农产品5批次,具体问题产品情况如下:
(一)昆山市张浦镇张建军食用农产品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11-24,克百威检出值为0.35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
(二)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朱四宝水产品经营摊销售的黑鱼,购进日期为2021-11-26,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
(三)昆山市千灯镇小王水果行销售的梨,购进日期为2021-11-26,多菌灵检出值为8.1 mg/kg,标准规定为≤3mg/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
(四)昆山市巴城镇王红岩水产铺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11-1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1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
(五)昆山市周市镇忠林水产店销售的鲫鱼,购进日期为2021-11-25,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3.9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2021年12月昆山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合格信息表(第四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