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北京爱美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化妆品被处罚。
据悉,北京爱美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化妆品红鑫龙染发膏(红色)、红鑫龙染发膏(黄色)、红鑫龙染发膏(黑色)经抽样检验,成分存在与批件配方、标签标识不一致情形,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条第(二)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条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警告并罚款2.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爱美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资本3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继红。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家庭用品、工艺美术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I类、电子产品;健康咨询、管理(不含诊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