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生产、销售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搅拌机、空气压缩机等16种产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了583批次产品,不合格48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包括一款贝亲吸奶器。
贝亲Smart睿享智能型单边电动吸奶器“结构”不合格
通报显示,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贝亲Smart睿享智能型单边电动吸奶器(商标:Pigeon、规格型号:XN/MD-QA54、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191015)“结构”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吸奶器能让妈妈即便不在家时也能持续哺乳,尤其对上班族,可让妈妈的时间安排得更灵活。吸奶器用于吸出积聚在乳腺里的母乳,产后妈妈可能会遇到母婴分离、婴儿无吮吸能力、母亲身体条件不适合哺乳等情况,因此吸奶器是很多待产妈妈的必需品。而“结构”项目则是电动吸奶器的重要质量指标。
公开资料显示,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矢野亮(YANO RYO)。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总部设在日本的贝亲公司的全资中国子公司。据其官网介绍,贝亲在中国拥有上海外高桥、上海青浦和江苏常州3家工厂。工厂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流水线,严格按照PQS(Pigeon Quality Standard)执行管理,在整洁无菌的环境下,以规范、专业、安全的流水线操作,以高超的制造技术生产出与日本同等水准的高品质产品。
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9万元
本网还注意到,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正是因为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电动吸奶器还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于2019年6月13日委托德清某有限公司组装生产了30盒“贝亲Smart睿享智能型单边电动吸奶器(规格型号:XN/MD-QA54、生产日期:20191015)”用于销售;实际销售8盒,库存22盒。该批次产品货值22936.50元,违法所得5412.74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38992.05元,没收违法所得5412.74元及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