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要求:
一、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牙膏作为重点产品,明确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等工序,应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二、实行产品“双放行”,即受托生产企业履行出厂放行义务,委托方履行上市放行义务。
三、明确产品留样数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要求。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密封并附标签。
四、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关键控制点,主要生产工艺应经验证。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要求:
一、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牙膏作为重点产品,明确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等工序,应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二、实行产品“双放行”,即受托生产企业履行出厂放行义务,委托方履行上市放行义务。
三、明确产品留样数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要求。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密封并附标签。
四、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关键控制点,主要生产工艺应经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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