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7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合肥瑶海区柳健冷冻食品商行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信息如下:
合肥瑶海区柳健冷冻食品商行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1〕95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柳健冷冻食品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NNLNL22
主要违法事实:本案中,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柳健冷冻食品商行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毛白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超过经营范围经营农产品,未及时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85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