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北京庆丰包子铺一加盟店被处罚

2022-02-08 15:27: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北京庆丰包子铺一加盟店因违反《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昌市监处罚〔2022〕125号)显示,经查证,北京回龙观庆丰包子铺(高小盼)(以下简称“回龙观庆丰包子铺”)经营面积141平方米,且为北京庆丰包子铺的加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5月19日到期,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进行停业升级改造,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共违法经营79天,违法所得7287元,货值金额8245元。

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回龙观庆丰包子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87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回龙观庆丰包子铺此前还有两次被处罚的记录。天眼查数据显示,回龙观庆丰包子铺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于2018年1月25日被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处罚;该店铺因涉嫌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于2016年11月29日被原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此外,回龙观庆丰包子铺此前还出现经营异常的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回龙观庆丰包子铺于2015年7月7日和2018年7月10日两度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均涉及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庆丰包子铺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庆丰包子铺)于1982年成立,为北京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有16家分支机构。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文化消费市场异彩纷呈 “饕餮盛宴” ...

  • 春节期间游客在中免集团海口日月广场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食品 ...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水果 ...

  • 湖南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向好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