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食品再次被处罚。
近两个月内多次曝出食品安全问题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5994 号)显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盒马”)被罚款50000元,原因涉及:上海盒马闵行第三分公司待售的鲜活梭子蟹经相关部门检验后发现,镉(以Cd计)实测值为1.9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个月内,上海盒马已多次曝出食品安全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月14日公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显示,标称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Tipco橙汁(原产国:泰国),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安赛蜜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不在人体内代谢和提供能量。长期食用安赛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安赛蜜。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1808 号)显示,上海盒马于2022 年1月12日被罚款50000元,原因涉及其销售的老姜(包装日期 2021-05-28、300g/份)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生姜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销售大米和葵花籽油时曾以“非转基因”为噱头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盒马成立于2015年,为盒马(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上海盒马在全国各地设有147家分支机构。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在上海盒马过往的违法违规记录里还涉及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0082 号)显示,上海盒马因发布虚假广告,于2021年6月10日被罚款50万元。本次处罚涉及的违法事实为:上海盒马在天猫网店“盒马鲜生旗舰店”中,上架销售“常新农夫 5kg 有机五常大米”,在网页宣传中声称“富含蛋白质”,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是:蛋白质含量声称“富含蛋白质”的含量要求是每100克中,蛋白质的含量≥20%NRV(营养素参考值),上海盒马所销售的上述大米中的蛋白质含量仅为每100克含5.7克、营养素参考值10%,远未达到“富含蛋白质”含量声称的要求;上海盒马在网页宣传中声称上述大米“维生素 C B 抗过敏”,上述大米是普通食品,不是药品或医疗器械;上海盒马在网页宣传中声称上述大米“膳食纤维、维生素 B E、提高免疫力”,上述大米不是保健食品,也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此外,上海盒马在天猫网店“盒马鲜生旗舰店”中,上架销售“淘乡甜5kg龙江大米”和“九三葵花籽油500ml葵花籽油”时,在网页宣传中宣称这两款商品为“非转基因”,这两款商品为大米和葵花籽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这两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上海盒马在广告中宣传“非转基因”,该行为未明确表示作物的完整信息,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的缺乏,容易造成该类作物可能同时存在“转基因”和“非转基因”产品的错误认知。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上海盒马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于2021年4月14日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