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星巴克两家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总共被罚款近140万元

2022-02-10 15:36: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2月10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信用中国获悉,去年12月被曝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两家星巴克门店,近日被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被篡改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多达9种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新市监处罚﹝2022﹞06第015号)显示,上海星巴克咖啡经营有限公司无锡震泽路店(以下简称“星巴克无锡震泽路店”)被警告;罚款69.9316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6189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据悉,星巴克无锡震泽路店员工肖某、王某奇在操作中采用将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转容器食品原料保质期原标签销毁,粘贴新标签的方式进行篡改,以延长食品原料保质期。该公司提供的店内监控录像(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2月17日)显示,被篡改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有巧克力液、抹茶液、红茶液、摩卡酱、巧克力调味酱、可可碎片、桃果肉、香草糖浆、奶油等9种。其中,该店店员使用过期巧克力液、过期红茶液、过期摩卡酱等制作的相关饮品货值金额共计10618.9元,违法所得为10618.9元。此外,该店制定的《抹布清洁操作指引》中明确红色棉毛巾用于清洁食品接触面,绿色棉毛巾用于清洁吧台,蓝色棉毛巾用于清洁客区。根据门店监控视频显示,员工使用红色棉毛巾交替擦拭吧台和蒸奶棒等食品接触面,绿色棉毛巾擦拭蒸奶棒,上述行为中擦拭蒸奶棒等食品接触面的红色棉毛巾未能实现专用。

该局公布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新市监处罚﹝2022﹞06第016号)显示,星巴克无锡昌兴大厦店被警告;罚款67.41418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6204万元,违法事实为:根据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门店监控视频,星巴克无锡昌兴大厦店员工佟某宁通过篡改、撤换、撕毁调制的食品原料保质期标签等方式造成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糕点食品,使用红色棉毛巾交替擦拭吧台和蒸奶棒等食品接触面,红色棉毛巾未能实现专用。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市场监管部门此前突击检查,多家门店被限期整改

新京报2021年12月13日发布的报道显示,无锡市两家星巴克门店存在:食材过期后仍继续用,做成多款畅销饮品售出;主管、店员“言传身教”篡改保质期,有的食材被人为“延保”一周;承诺“开封后不过夜”的糕点,第二天偷偷上架。

该事件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随后,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星巴克各地门店展开突击检查,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据苏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12月14日消息,该事件发生后,该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力量全城联动、多点出击,对苏州市226家星巴克门店开展全覆盖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原料控制、食品标签、食品贮存、原料销毁记录等方面,结果显示,208家门店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其余18家门店存在进销库存及报废记录不规范、加工区域垃圾桶未加盖、已开封食材未密闭存放、个别员工操作时未佩戴口罩、仓库中食品和非食品混放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依法处置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据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12月15日消息,该局当日突击检查州府城星巴克店和金汇广场星巴克店,结果发现,需要改进的是冷藏柜里售卖的糕点要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当时只标注了生产日期。

被中消协列入“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

该事件还被中消协列入“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

舆论认为,餐饮品牌门店屡屡陷入“问题后厨”“黑暗食材”问题,对消费者的胃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极大损害了消费者对行业的信任,这背后折射出的是餐饮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及在管理中存在漏洞。舆论呼吁,食品安全是不可突破的底线,一方面有关部门应以“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之姿对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另一方面餐饮行业也应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强化责任意识,各方努力,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星巴克成立于2000年,为星巴克咖啡(开曼)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上海星巴克在全国各地设有2000家分支机构。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2月21日至2015年6月24日,上海星巴克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涉及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违反《食品安全法》等问题,处罚总金额36.32万元。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泰安肥城温室大棚姹紫嫣红桃花开

  • 甘肃静宁:雪后乡村美如画

  • 瑞雪兆丰年 四川广元月坝惊现美丽“ ...

  • 河北石家庄市正定县家庭农场办起书画 ...

  • 虎年画“虎”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