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上海雅萍健康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12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医疗器械双随机安排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2020年5月,为获取交易机会向上海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2021年12月1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通过询问有关人员、收集有关合同和财务凭证等方式,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现查明,2020年5月,当事人为拓展客户与案件相关人某(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某商谈业务合作事宜。当事人提出按照合同总价1%支付回扣以争取业务合作,宋某口头同意。2020 年5月25 日,双方于宋某办公室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2020 年7 月,当事人在宋某办公室内向其支付了4500 元人民币现金的回扣,该笔现金当事人也并未入账,宋某也并未上交,对此某(上海)有限公司毫不知情。至2021 年11 月12 日,当事人通过贿赂某(上海)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获取450000 元业务,并开具了上海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当事人成本无法核算,违法所得无法查实。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该局决定在法定幅度范围内对当事人给予从轻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雅萍健康咨询中心2020年5月才成立。法定代表人宋雅萍。经营范围包括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等。限分支机构经营: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