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金华市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其中对东阳市东方日化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 东阳市东方日化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卢巧玲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浙妆20160128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37420194480 |
企业负责人 | 方小军 | 质量安全负责人 | 周定华 |
企业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办事处槐堂工业小区 | ||
检查单位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检验员未经过微生物检验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实验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仓储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计量器具未定期校验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物料和成品无货位卡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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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