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德国进口水龙头被检出质量问题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5910号)显示,2021年8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高仪(上海)卫生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仪公司”)销售的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商标:GROHE、规格型号:36453000)进行国家监督抽查,经相关部门检验后发现,欠压保护项目不符合 CJ/T194-2014《非接触式给水器具》标准,依据《非接触式水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据悉,高仪公司2021 年分两个批次从德国进口鲍系列都市型电子感应面盆龙头(规格型号:36453000)。其中,一批次由高仪公司无偿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用于监督抽查;另一批次全部销售完毕,高仪公司获利6974.06元。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仪公司没收违法所得6974.06元;罚款22214.16元。
此前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高仪公司此前还因发布违法广告等问题被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高仪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8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
天眼查数据显示,高仪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000元,处罚事由涉及,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公开信息显示,高仪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50万美元,为德国高仪(GROHE PACIFIC PTE LTD)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厨卫用具、卫浴节水系统、电子设备以及产品的零部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