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2”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某诊所的医疗广告含有涉及诊疗方法和疾病名称等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规定。
经调查核实,2021年1月,当事人在广元某广告公司制作了含上述内容的广告1幅,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时为止,当事人一直将该广告张贴在其经营场所,对其诊所进行宣传,且发布的医疗广告未经审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医疗广告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医疗用语以及其他相关用语,都具有特定的含义,不同于日常生活用语,容易误导前来就诊的患者,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此案的查办,将有力打击辖区医疗市场广告“乱象”,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行为。(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