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结合“春雷行动2022”的开展,查获一起涉嫌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
据悉,2021年10月,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在查办邓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时,排查出邓某曾向广元市昭化区红岩场镇一餐饮店销售非法捕捞的梭边鱼、鲤鱼,随即将线索移送至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核实,2021年8月23日,“长江禁捕”期间,该餐饮店负责人在知晓“长江禁渔”政策,明知邓某销售的渔获物来自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嘉陵江的情况下,为招揽顾客、提升收入,仍然以高于市场上销售的人工养殖的同类鱼的价格购买鲤鱼4公斤、梭边鱼2.7公斤,并全部加工销售。该餐饮店从邓某处收购其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嘉陵江捕捞的渔获物,加工成菜品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下一步,昭化区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10年禁捕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查违反国家“十年禁渔”政策要求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