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生产环节的五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共20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餐饮食品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共78批次,其中77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从中山市港口镇玖田烤肉店抽检的圆盘,不合格项为检出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肉制品
本次抽检肉制品共48批次,其中47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从中山市黄圃镇旺利肉类制品厂抽检的广式腊肠,不合格项为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超标】。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食用农产品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共31批次,其中26批次产品合格、5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
从中山市大涌镇唐优冻肉店抽检的黑芝麻,不合格项为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从中山市万民城百货有限公司抽检的黑芝麻,不合格项为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从中山市西区建枢菜档抽检的豇豆,不合格项为检出水胺硫磷、灭蝇胺【超标】。
从中山市东升镇罗福娣海鲜店抽检的泥鳅,不合格项为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从中山市广弘颐养院抽检的鸡蛋,不合格项为检出甲硝唑【不得检出】。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食品安全小知识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使用大肠杆菌群超标的餐饮具,有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肠胃感染等症状。
餐饮具中检出大肠杆菌群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彻底清洗餐饮具,推荐使用物理消毒:
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
采用洗碗机消毒的,消毒温度、时间等应确保消毒效果满足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亚硝酸盐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可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的红色,也能够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长和繁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15g/kg,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不超过30mg/kg。
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后可将血液中的亚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且在酸性条件下(如胃液中)易与胺类物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摄入过量亚硝酸盐(一般为误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口唇、指甲发钳、皮肤出现紫斑等缺氧症状,同时伴有头晕、恶心等症状。
酸价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中规定,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酸价(以脂肪计)(KOH)应不超过3mg/g。
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对蛛形纲中的螨类、昆虫纲中的鳞翅目、同翅目昆虫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常用于蔬菜、水果等作物,水胺硫磷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类中毒。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茄子中的水胺硫磷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非法使用水胺硫磷、或间隔期不足会造成其在农产品中残留,影响农产品安全,进而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
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类低毒杀虫剂,有非常强的选择性,主要对双翅目昆虫有活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量为0.5mg/kg。
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者滥用农药。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是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
恩诺沙星若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含有恩诺沙星的动物源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大剂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肝损害。
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甲硝唑
甲硝唑属于抗菌类药物,用于治疗禽类的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生殖系统炎症。
农业部将甲硝唑列入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鸡蛋中检出甲硝唑可能是养殖户在家禽产蛋期饲养过程中使用了该类药物,或在饲料中增加了该类成分。(来源: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