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艺考培训机构北京圆梦中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梦中传)因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7万余元。
据悉,圆梦中传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北京市朝阳市场监管局认为,圆梦中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最终对该公司罚款17.1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圆梦中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裴莹。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声乐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绘画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