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宜春铜仙人家居有限公司)
宜春铜仙人家居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9日,通过本局官方网站、《江南都市报》,对你公司(前身为南昌祥泰家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五帝钱商品违法广告一案,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洪市监广监听告﹝2021﹞14号)送达公告,告知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和对此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权利。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故本局认定你公司实施“为推销五帝钱商品 ,2019年3月通过淘宝网,发布‘开光真品五帝钱风水古币清代真品铜钱六帝钱 保真古钱币镇宅 招财’‘每一枚古钱币,饱含着历史印记,每一串五帝钱,碾过了历史的辉煌时代,祥泰家五帝钱,采集历史辉煌信息,灌注钱币之上,外加高僧开光,保佑缘主一生吉祥富贵,一帆风顺’”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由于本局对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内容之《行政处罚决定书》(洪市监广监处﹝2021﹞14号),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不能送达你公司,故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发布本《公告》。
你公司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局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接收即视为送达。你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自公告期满十五日内,来本局或者联系经办案件人员领取缴款码,持缴款码至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中、建、邮储、江西农商)的任一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纳罚款,或者登录省财政厅网站的“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不服本公告之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自公告期满六十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曾婷,陈凌 电话:0791-88560083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310室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