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4日,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嘉兴市中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将嘉兴市中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嘉兴市中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