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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夜宁颗粒被处罚

2022-03-04 10:05: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鄂药监武罚〔2021〕9号

生产、销售劣药夜宁颗粒案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周治国

9142010070714493X5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夜宁颗粒(批号:20200402),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 “装量差异”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制剂通则颗粒剂项下的要求。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21年8月17日

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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