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武罚〔2021〕9号 | 生产、销售劣药夜宁颗粒案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周治国
| 9142010070714493X5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夜宁颗粒(批号:20200402),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 “装量差异”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制剂通则颗粒剂项下的要求。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 2021年8月17日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