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买房后,装修时新装的阀门断裂而漏水,不仅自己的房子损失惨重,还连累了邻居,这到底要谁来承担责任?谁来承担赔偿呢?
2021年11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宁先生向消保委反映,他对新购买的二手房进行了重新装修,向市区的某卫浴经营店购买了卫浴产品,安装后不久就发生了阀门断裂的情况,当天阀门断裂后因自己不在家,大量的水直接从断裂处涌出,导致楼下多户邻居的房屋被水渗透,木地板、墙面多处受损。
因涉及邻居的损失较大,自己与卫浴经营店就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请求消保委能帮助组织协商解决。
区消保委在受理该起纠纷后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了调解。经调查,宁先生购买的卫浴产品包括阀门都是由该经营户提供并负责安装的。
在区消保委调解下,卫浴经营者在与厂家联系协商后,表示愿意承担宁先生及其邻居的全部损失赔偿。
由于邻居受损情况各不相同,在社区的组织沟通下,对邻居受损赔偿金额进行了确认,最终卫浴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宁先生及其邻居8万元。
案例评析
根据《消保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之规定,阀门断裂应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但经营者无法证明阀门断裂是由消费者人为因素造成的,据此从责任分担来说应该由卫浴经营店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对于卫浴店经营者提出的是否应由阀门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消保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因此,卫浴经营者在对宁先生及其受损的邻居进行赔偿后,如能证实是产品缺陷导致的,可以再向厂家进行追偿。(来源:莲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