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消费投诉热点,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食品安全领域、医美广告领域、保健品营销领域、网络购物领域、未成年人保护、人格权与肖像权、职业打假索赔等为重点,推出“拱•维你说”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布消费提醒,以法明理共促消费公平,守护放心消费和诚信经营。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4日上午,拱墅区市场监管局祥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到拱墅区文岚街190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杭州市拱墅区**食品商行在该地址从事保健食品的营销活动。在经营场所内部的一间会议室,该店工作人员正通过一台电视机屏幕,向与会的20余名老年消费者介绍福康牌牛初乳粉胶囊保健食品,称该产品成分具有“抗过敏、抵御寄生虫感染”等作用,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我局当日决定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经过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市拱墅区**食品商行于2021年5月初,开始在拱墅区**街190号从事**牌牛初乳粉胶囊保健食品销售经营活动。为提高销量,当事人每周2-3次通过进行现场健康讲座等形式,对案涉保健食品的功效和作用进行夸大宣传,如宣传该款保健食品的主要成分就是牛初乳粉;其中:免疫球蛋白对某些病毒、细菌和抗原具有抗体活性……有“抗过敏、抵御寄生虫感染”等作用,生长因子“对受损表皮粘膜如血管、肠胃、气管等有修复作用”,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至案发,当事人通过虚假宣传共销售**牌牛初乳粉胶囊301盒,单价为228元,总经营额为68628元。
当事人作为保健食品经营者,组织工作人员通过会销模式销售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和成分功效,属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点评
根据中国保健协会调查显示,我国每年保健品销售额高达2000亿元,其中老年消费者占半数以上,某些不良商家抓住老年人关注健康的心理,利用他们对产品认知能力有限的弱点,与老年人点对点沟通,以口头方式诱惑,不留痕迹和证据,不仅让老年人的子女防不胜防,也给监管部门执法带来难度。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案涉的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固证和记录,为后续案件的查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市监提醒
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我们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之前要仔细查看生产企业及经营者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等是否齐全,认准保健食品蓝帽子,认真了解使用说明及保健功效、适宜人群等关键内容。如果商家存在误导消费者、夸大产品疗效等虚假宣传行为,要保留视听资料等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