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汕头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检出标称平乡县盟玛电动自行车厂生产的1批次“盟玛”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工作,同时将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通报企业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序号 | 报告 编号 | 产品 名称 | 商标 | 规格 型号 | 受检单位 | 生产单位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1 | WCJ202 1-310 1 |
电动自行 车 |
盟玛 |
TDT30 0Z |
陈川(个体 户) | 平乡县盟玛 电动自行车 厂 |
1、 车速限值-控制器防篡改 2、 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