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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警示

2022-03-17 11:19: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升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违法广告,提醒消费者要提升防范虚假广告意识,防止广告宣传陷阱。含有下列内容的广告不得发布:

一、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广告。

二、含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内容的广告。

三、含有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的广告。

四、含有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内容的广告。

五、含有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内容,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广告。

六、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色情直播及含有各类色情、“软色情”等内容的广告。

七、含有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等内容的广告。

八、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未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的上述类别广告。

九、通过恶搞经典、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歪曲历史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挑战公序良俗、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广告。

消费者发现上述内容广告请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对发现的上述违法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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