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022年3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食品监管),涉及绩溪县厨娘徽菜馆、绩溪县校头雪云商店。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市监处罚〔2021〕255号 | 绩溪县厨娘徽菜馆(高莲红)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绩溪县厨娘徽菜馆 | 高莲红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伍仟(¥5000.00)元整。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绩溪县建设银行,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与龙川大道交叉口,账户名: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款。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0 | |
2 | 绩市监处罚〔2022〕38号
| 绩溪县校头雪云商店(陈雪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绩溪县校头雪云商店 | 陈雪云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叁仟(¥3000.00)元整。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绩溪县建设银行,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账户名: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款。 |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202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