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围绕价格秩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问题,迅速行动,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例一
长春市福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丁香街连锁店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福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丁香街连锁店以1.58元/袋价格购进的医用外科口罩,以15.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849.37%。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
吉林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力旺格林春天连锁店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吉林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力旺格林春天连锁店以2.60元/袋价格购进的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0210920),以8.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207.69%。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三
长春市二道区忠心大药房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二道区忠心大药房以3.50元/瓶价格购进的伊洁士牌84消毒液,以8.90元/瓶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154.29%;以5.50元/瓶价格购进的乙醇消毒液,以10.00元/瓶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81.82%;以0.80元/袋价格购进的卓威医用口罩,以3.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275.00%;以1.80元/个价格购进的N95口罩,以3.50元/个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94.44%。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四
吉林市新易发微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吉林市新易发微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胡萝卜以1.72元/斤的价格购进,以3.68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113.95%;山药以5.13元/斤的价格购进,以7.48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45.81%。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稽查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五
白山市山水时鲜果蔬超市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情况,对白山市山水时鲜果蔬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大头菜以2.5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3.99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59.60%;西红柿以5.0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7.80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56.00%;菠菜以3.50元/斤的价格购进,以5.98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70.86%。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六
四平市铁西区王老大蔬菜店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四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四平市铁西区王老大蔬菜店销售的白菜、萝卜、大葱等蔬菜,未按规定标明价格等信息。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四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七
长春市泳洪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违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3月1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春市泳洪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7月26日生产经营的麻椒调味酱无标签(规格为3kg/桶,共生产10桶,已售出4桶,库存剩余6桶)。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八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红麟电梯安装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案
案情摘要:2022年3月3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接到富民大街中铁城小区电梯时有困人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部电梯由沈阳红麟电梯安装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执法人员对沈阳红麟电梯安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调取维保记录中发现其负责维保的64部电梯,2022年1月、2月的维修保养记录不全。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