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消费者胡女士在网上看到广东某商贸公司正在搞“99大促销”活动,由于价格较低,就购买了两条裙子。出乎胡女士意料的是,查物流的时候发现商家在没有与她商量的情况下中途拦截快递、私自退件……
消费者胡女士到桂城市场监管所投诉,称其近段时间在淘宝购买了广东某商贸公司店铺的两条裙子。胡女士凌晨下单后,商家说次日将会发货。
次日,胡女士询问商家为何物流一直没有揽收记录,客服表示他们觉得活动不对,就将快递召回了并且不补发商品,但回赠10元无门槛优惠券。
随后,胡女士查询物流发现,商家在没有与消费者商量的情况下选择私自中途拦截快递且退件。对此,胡女士表示商家的行为非常不合理,不接受10元无门槛优惠券回赠,希望商家能重新发货。
后来,消费者与商家多次沟通要求发货,商家均以优惠券设置有漏洞为理由拒绝发货。于是,各地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对该公司进行投诉,仅3天就收到多次投诉。
由于该案件涉及消费者人数较多,桂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工作人员了解到实际情况为,在促销活动中,由于员工疏忽导致优惠券设置有漏洞,商品实际成交价远低于成本价,故商家撤回了订单。
工作人员就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与商家商讨处理意见。商家以成交合同显失公平、亏损太大难以承受为理由,不同意发货。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商家最后承诺该批订单未申请退款的一律重新发货,已申请退款的撤销退款申请,重新下单补发。最终,全部投诉单均得到妥善处理。
本案中,商家以成交合同显失公平且亏损太大难以承受为理由不同意发货,这样能行吗?当然不行,并且商家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可能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买卖合同经双方自愿签订,消费者支付了货款,商家应按约定发货。
商家提出合同显失公平的理由,如果未能提供证据说明,又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六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要接受行政处罚。(来源:南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