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关于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1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批评

2022-03-22 16:27: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对江北区1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批评。

关于对江北区1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批评

近日,江北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情况监督检查,发现1家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具体情况如下:

给宁波江北洪塘体创运动医学诊所有限公司进行一次通报批评、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云飞路1390号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3层301号未按规定要求工作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行为,不符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的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

对该公司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通报批评;

2、警告。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最美春色在乡间

  • 河南省荥阳市高村乡周寨村引入特色农 ...

  • 河北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保障北京冬奥 ...

  • 北京市海淀区一家超市工作人员正在码 ...

  • 重庆涪陵:一堂别开生面的食品安全科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