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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果果时代生鲜商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处罚

2022-03-22 16:20: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食品过了保质期就意味着可能已经变质,再食用就会危害人体健康。但是有些企业为了利润竟然置消费者的健康于不顾,仍然销售过期食品。近日,北京果果时代生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罚单。

过期食品被售出1袋

据悉,本次处罚涉及的过期食品为“古福牌”银耳、“草原红太阳”火锅沾料、“古福牌”梅干菜。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兴市监处罚〔2022〕183号)显示,北京果果时代生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果果时代生鲜商贸”)自“古福牌”银耳和“草原红太阳”火锅沾料超过保质期起至2021年11月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止,未销售上述两种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古福牌”银耳的销售价格为10元/袋,“草原红太阳”火锅沾料的销售价格为3.8元/碗。经果果时代生鲜商贸确认,其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古福牌”梅干菜共1袋,销售价格6.5元/袋。违法所得6.5元。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果果时代生鲜商贸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元。

公开信息显示,果果时代生鲜商贸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涉及销售食品;餐饮服务;零售烟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曾因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果果时代生鲜商贸并非首次被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果果时代生鲜商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于2021年10月14日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果果时代生鲜商贸于2021年7月22日被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罚款0.2万元,原因涉及:2021年7月19日22时30分,该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郁花园一里商业街6号所经营的超市,其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未记录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去向。上述事实违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属于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同时,该公司的上述事实发生在日常管理地区,影响了北京市正常的生活垃圾管理秩序。

此外,该公司还有被执行人记录。天眼查数据显示,果果时代生鲜商贸曾成为被执行人【案号:(2021)京0115执14095号】(立案日期:2021年12月20日),执行标的34191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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