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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区汇汇食品批发部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被罚款38109.8元

2022-03-23 09:33:52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合肥瑶海区汇汇食品批发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周行处字〔2022〕16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汇汇食品批发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PBFXH33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汇汇食品批发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标准的进口冷链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3.6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财物1890.2元;2、罚款38109.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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