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披露,近日,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因为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熔岩温泉墙上展现有“温泉治疗哪些疾病”等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20年12月16日,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找人制作了一个牌子悬挂在溶岩温泉的墙上,牌子上有“溶岩温泉简介”“温泉治疗哪些疾病”“肌肉关节病变:风湿病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病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脂症等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胃十二指肠溃疡、胃酸过多、胆石症及外痔肛裂”“皮肤病(非传染性):神经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脂溢性皮炎等二十余种”“生殖系统疾病如妇科盆腔炎、慢性附件炎及男性前列腺增生”等内容。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的上述广告宣传内容都是牌子设计人员编辑的,没有相关依据。上述牌子设计、制作的费用是300元。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罚款6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曾因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被处罚
本网查询发现,早在2020年,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就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据悉,2020年7月14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该疗养院在互联网上的简介及特色介绍违反了相关法规。经调查确认:该疗养院自2020年1月15日开始在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官方网页面上有“龙脉温泉分为豪华的温泉大酒店、环境优雅的度假村和亚洲最大的室内温泉游泳馆”;“龙脉温泉游泳馆:是目前亚洲最大的室内温泉娱乐宫”的表述。涉嫌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广告费用共计1500元。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4500元。
此外,该疗养院还有其他处罚记录。处罚单位有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北京文化市场执法总队等。处罚事由包括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以及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未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等。
据了解,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于1993年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志豪。该疗养院股东有3人,分别为刘志豪、刘淑明、崔法涛。持股比例为80%、16%、4%。